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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性抚养关系中"生父"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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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性抚养关系中无抚养义务人受到的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应当获得赔偿,非婚生子女的生父、生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非婚生子女的生母不指认生父、或生父不认领非婚生子女、以及第三者不同意作亲子鉴定的情况下,应考虑在有证据证明第三者可能是生父的情况下强制第三者作亲子鉴定,第三者仍不作亲子鉴定的,应当依法推定第三者为生父,并追究其侵权的赔偿责任,以保护欺诈性抚养关系中无抚养义务人的合法权益,体现法的公平正义.

欺诈性抚养关系、非婚生子女、亲子鉴定、生父赔偿责任

D923.9(中国法律)

2007-10-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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