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权诉讼机制完善的思考
虽然我国的环境侵权现象普遍存在,但环境权诉讼机制至今未能确立.究其原因,是因为诉讼机制中没有实体法的支撑以及配套制度的缺失.因此,完善环境诉讼机制要从实体法和程序法两方面入手加以解决.一方面,实体法的规定为程序法提供权力基础;另一方面,程序法是实现权力的保障,同时又推动实体法的发展.因此,应当在部门法中明确环境权的规定;完善有关的诉讼制度,如集团诉讼制度、公益诉讼、市民诉讼制度等.
诉讼机制、环境权、诉讼主体、集团诉讼、公益诉讼、市民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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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中国法律)
2006-08-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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