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民事贻偿责任人制度研究
目前我国证券法律法规中对证券民事赔偿责任人进行规范的主要条款是证券法第63条,但是对于许多责任主体像承销商、专业顾问以及控股股东是否应承担以及应在多大程度上承担民事责任这些问题仍有待深入探讨.本文除对这三类主体进行具体的分析评价外,还建议我国在立法中应当包括所有对公司决策与行为有活跃影响力的人作为证券民事赔偿责任人.
证券民事赔偿责任人、承销商、专业顾问、控股股东
D922.287(中国法律)
2006-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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