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2046/j.issn.1000-5285.2022.06.014
大数据使用情境下个人信息的侵权救济
在数字经济时代,个人信息的收集、 处理和传输加速,在大数据使用情境下用户面临的信息泄露风险日益增多,虽然《民法典》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个人信息侵权救济作出了规定,但存在个人信息法律属性不明、归责原则适用一刀切、损害认定标准过于刻板等问题.就此,应在平衡信息保护与数据流通之间关系的基础上,明确个人信息作为利益聚合体的人格与价值流通双重法益属性;建立以过错推定责任为主、无过错责任为补充的二元归责体系;采用更具弹性、动态性的损害认定方式,适度地认可不同样态的损害.
大数据使用情境、个人信息侵权、侵权归责、损害认定、侵权救济
D925(中国法律)
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FJ2020TWFB04
2022-12-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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