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2046/j.issn.1000-5285.2019.03.017
“东坡乌台诗案”诸问题再考析
苏轼一案,经御史台审讯,送大理寺、刑部和审刑院量刑定罪,皇帝裁决后,由中书门下用敕牒颁布执行.明刊本《重编东坡先生外集》所载“乌台诗案”是据中书门下敕牒抄录而成.有史料显示苏轼在御史台狱受到了刑讯拷打.苏轼因赦恩原免释放,故告身无须追缴,更不用勒停.其他涉案官员“一依罪人全原”,都据苏轼遇赦免罪法而被豁免,最后同苏轼一起,受到神宗特责.乌台诗棠,是神宗维护新政的产物,参与弹劾、审判的官员,有些是本于职分,与党争没有太多的关联.
苏轼、乌台诗案、中书门下敕牒、诏狱制度、新旧党争
I206.2;D929;K244
上海师范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创新团队成果;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在传统社会秩序之间:唐宋法的传承与实践15FZS023”
2019-06-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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