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2046/j.issn.1000-5285.2019.03.016
从语言的协商功能看执法话语中的权力关系——以交通事故处理话语为例
在以对话为主的执法话语中,话语主体对相关内容进行协商时采用的语步能够体现法治意识形态下执法话语中的权力关系.本文借助系统功能语言学语篇语义系统中的磋商维度分析交通事故处理话语.分析发现,交警和事故当事人通过不同语步就事故责任、调解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及交通疏通、事故解决等相关事宜进行交涉,体现了交涉双方之间平等和不平等的权力关系.从语言的协商功能看,交警和事故当事人之间的权力关系可以通过其在具体语境中采用的语步得到调整,且适当的语步有助于交警更好地运用话语权力关系,改善其在法治意识形态下的执法实践.
话语权力关系、对话协商、交通事故处理话语、法治意识形态
H030(语义学、语用学、词汇学、词义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司法话语的适用语言学研究”项目16BYY051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9-06-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34-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