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2046/j.issn.1000-5285.2018.03.005
论诉讼格局更迭背景下的刑辩律师
在基本人权获得保障的前提下提高认知的可靠性与准确性是审判中心诉讼格局相较于侦查中心诉讼格局的优势所在,也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向该诉讼格局转型的关键性目的所在.在审判中心诉讼格局下,刑事诉讼整体程序呈现出对错案发生的严防死守以及对人权价值的极度重视,对该二重价值的强调实质上亦是对某种社会需求的有力回应,而该诉讼格局下所独有的二次认知过程恰恰能够作为实现机制以兼容该二重价值.然而,认知障碍的存在则对该二重价值的实现产生了极大的阻碍,作为促成该二次认知(尤其是第二次认知)实现的主体力量且为了克服认知障碍并有效实现该二次认知,律师无论是在第一次认知还是第二次认知形成过程中均扮演了——“封闭打破者”与“故事解构者”——一种能够企及甚或比肩法院的重要角色.
审判中心、错案、二次认知、律师
P914(数理地理学)
2018-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5页
3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