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背景下“法律低保”的乡土实践——以F市L县为样本
基于法律援助事业的社会保障性和国家责任性,本研究以实证样本分析所建构的立论前提是我国现行法律援助运行模式满足不了乡土社会的法律援助保障需要.《法律援助条例》在一定程度上停留于“纸面上的法”.乡土社会的“法律低保”应契合城镇化发展目标,以地方立法形式因地制宜解决县域法律服务资源与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之间的矛盾,广开资金募集渠道,市级统筹法律服务资源,完善受援条件审核机制,切实扩大法律援助受援面,完善法律援助办案质量考核并规制相关单位的协助义务.
法律援助、城镇化、乡土实践
D912.1(法学各部门)
2014-03-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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