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责任主体论略
法律援助责任的归属,是法律援助制度建立与实施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立法上明确规定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和律师的义务,理论上也有模糊的认识和错误的观点,由此造成很多理论上的缺憾和实践上的困境.只有立足于国家责任主体的视域,方可在理论上为阐明各国家机关在法律援助中的角色分担、解除双重责任主体的悖论扫清障碍,在实践中为破解当前制约法律援助事业进一步发展的资金、人员、机构性质、部门配合等难题创造条件.在法律援助的国家立法条件相对成熟的情势下,深度检讨法律援助的责任主体问题,明确法律援助的唯一责任主体应当是国家,是法律援助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
法律援助、政府责任、律师义务、国家责任
D920.0(中国法律)
2014-03-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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