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化架构下两岸农业合作的省思与机制创新
由于多重因素的影响,两岸既有的农业合作机制在体现市场主导性的同时呈现出政府制度性缺位的状况,同时,合作机制的功能发挥范围也长期停留于投资贸易以及农业生产的技术领域.2008年5月两岸关系改善以来所呈现的两岸经济一体化取向和农业合作自身的进展,衍生了两岸农业合作机制创新诉求.未来,两岸应在市场与政府职能合理划分的基础上,形成市场机制与政府制度化安排良性互动;并从"大农业"范畴出发,建构更符合两岸农业竞争力提高和经济一体化需要的农业合作新机制.
一体化、两岸农业合作、机制创新、大农业
F062.9(经济学分支科学)
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08JJDGAT250: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机制研究
2010-11-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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