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5285.2007.02.014
典之风俗与典之法律——本土视域中的典制渊源
田宅典卖是中国传统民事制度中一种独特的现象,这一现象往往被简单地图解为"典权"--以所有权为基础的西方物权概念.方法论的分析使我们看到:将"典权"概念套用于传统的典制,非但造成了物权法自身法理的矛盾,而且扭曲了"典"这一社会现象本身.问题的关键是:中国传统民事法律制度中缺乏对"权利"的有效支撑,于是物权乃至所有权无法获得实质意义.因此,我们有必要放弃"典权"的概念,回到典制本身--一个延续了一千多年的活生生的制度,以本土的概念还原"典"这一古老的民事传统.透过这一视域,我们重新回溯了"典"的源头,我们看到:导致典制产生的根本力量是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均田制)、佛教信仰和宗族制度,这三种力量在北魏的交汇,使我们更加确信:典制起源于被汤因比认为曾经孕育了一个新文明的南北朝时期.均田、佛寺、宗族三种社会力量的共同作用,恰恰说明了典制在历史上的独特性.
典制、典权、土地、物权、风俗
D9(法律)
2007-05-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8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