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第88条第1款中逃避侦查的规范解释及认定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13322/j.cnki.fjsk.2023.04.013

我国《刑法》第88条第1款中逃避侦查的规范解释及认定

引用
我国《刑法》第 88 条第 1 款中的逃避侦查应当以侦查机关立案侦查为事实前提.在此前提下,从主客观 2 个层面认定犯罪人存在逃避侦查的行为:主观上,犯罪人明知自己涉嫌犯罪及自己的行为会干扰侦查;客观上,犯罪人的行为直接致使侦查目标丢失.该条款事实上无溯及力,当且仅当新法生效后,追诉期限届满前出现条款规定事项的,可适用其规定.

追诉时效、逃避侦查、立案侦查、刑罚权

26

D924.1(中国法律)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YJA820002

2023-08-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05-112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671-6922

35-1258/C

26

2023,26(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