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322/j.cnki.fjsk.2023.01.011
论预重整制度在平台企业中的构建
现行破产重整制度因平台企业主体和债权人主体认识存在误区且缺乏互信、重整程序模式较为呆板而难以达到挽救企业的目的.将预重整制度引入平台企业领域,并结合平台企业的特殊性,从赋予多方主体程序启动权、界定预重整制度与邻近概念的关系、尊重私人意愿的同时尊重审判执行活动、确立禁反言原则并完善救济程序等方面对预重整制度进行改造,从而构建适用于平台企业的预重整制度,凸显其连接破产重整程序的桥梁纽带功能.
预重整、平台企业、债权人、重整方案、前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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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29(法学各部门)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甘肃省教育厅优秀研究生创新之星项目
2023-03-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04-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