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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322/j.cnki.fjsk.2022.05.011

《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告知—同意"规则的适用

引用
《个人信息保护法》所确立的"告知—同意"规则中"同意"的性质应是一种与"告知"相对应的意思表示,两者达成双方法律行为,进而设立个人与信息处理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单独同意、书面同意、重新取得同意、监护人同意均是特别形式的"同意",所对应的告知应包含特定内容,要根据法律要求的严格程度进行分层适用,并结合个人合理预期和社会发展要求来分析其适用.

"告知—同意"规则、个人信息保护、法律适用

25

D913(法学各部门)

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FJ2020TWFX004

2022-10-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8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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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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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202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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