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322/j.cnki.fjsk.2015.06.020
公众共用物使用权视角下的森林进入权构建
森林被私人享有的林权分割成部分人的私有财产,导致公地被侵占而急剧减少,其原因在于私人财产权性质的林权在森林这一公共物品上的错配.依据“公众共用物使用权”理论,建议借鉴国内外相关法律规定,对我国森林所有权做公物解读,构建具有公众共用物一般使用权性质的森林进入权制度,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新思路.
林权的限制、环境权、森林进入权、公众共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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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6(中国法律)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07SFB2034;华中科技大学自主创新基金人文社科2014AA015
2016-03-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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