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322/j.cnki.fjsk.2015.01.018
对我国建立第三方水质检测制度的思考
企业自检水质因其无法做到客观公正,检测数据往往缺乏公信力.加之政府监管缺位,水质安全难以保障.因此,有必要引入第三方水质检测制度,弥补企业自检制度的缺陷.基于现实国情,第三方水质检测机构宜从“阶段性社会化”向“完全社会化”过渡.同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水质检测应当成为政府的法定职责.为了便于公众监督,第三方水质检测报告应当通俗易懂.
第三方检测、水质监测、阶段性社会化、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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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181(法学各部门)
福建省教育厅社科研究项目JA13135S
2015-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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