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6922.2014.04.019
论督促程序与诉讼程序的相互转换
对庭前诉讼程序转督促程序的制度进行分析,对其程序转换的合理性提出质疑,认为目前的制度转换不具备正当性基础,会使后续程序中很多问题无法解决,提出引入法官释明制度对其进行修正;肯定督促程序与诉讼程序的衔接,并就后续制度细节提出完善意见.
诉讼程序、程序转换、督促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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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18(中国法律)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创新实践项目1313SCXJ14
2014-08-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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