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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1-6922.2010.05.010

乡(镇)林业站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的职能定位

引用
在分析乡(镇)林业站建设历程与职能的基础上,针对林改后出现的林农增收与公益林保护,林权分散、资金投入不足与规模经营、扩大再生产,森林粗放式经营与林业产业升级等的矛盾与问题,提出乡(镇)林业站在林改后应调整职能,并从生态公益林的管理与保护性开发利用、商品林的经营、林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等方面阐述了林改后乡(镇)林业站职能调整的具体内容.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乡(镇)林业站、职能、生态公益林、商品林

13

F316.23(世界农业经济)

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08JA840007;海峡西岸重点建设项目1240102

2010-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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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671-6922

35-1258/C

13

201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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