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6922.2010.02.017
再论"逻辑方阵(对当关系)"的适用范围及其条件
许多逻辑教材将4种直言判断的"逻辑方阵(对当关系)"运用到同样是4个种类的模态判断和规范判断身上,从而导致了严重的逻辑混乱与错误.直言判断"逻辑方阵(对当关系)"的成立需要3个条件,其主要根基是对主项和谓项外延关系的穷尽分析,而所谓模态判断与规范判断的"逻辑方阵(对当关系)"却缺乏这些条件,因此是根本不能成立的.把"逻辑方阵(对当关系)"套到规范判断上是更大的错误.
逻辑方阵、对当关系、直言判断、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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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12.21(逻辑学(论理学))
2010-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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