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6922.2007.03.018
论我国知识产权反垄断立法
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的合法垄断权,但如果知识产权人滥用其专有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就必须受到反垄断法的规制.我国迄今为止尚未出台反垄断法,对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立法既缺乏系统性,也不具可操作性.本文提出了我国知识产权反垄断立法的基本原则,阐述了知识产权反垄断立法的构架和规制对象,并提出我国知识产权反垄断的若干运行程序.
知识产权、反垄断、权利限制、立法构建
10
D923.4(中国法律)
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基金JA06017S
2007-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7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