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6922.2006.01.014
政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责任向度
作为一个新的执政理念,构建和谐社会既反映了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景,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而这正是政府所需要应对和解决的.本文从政治学的视角,以分析和谐社会所饱含的价值意蕴及其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为切入视角,对政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中应担负的责任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和论述.认为,政府应该担负起四个向度的基本责任,即:政治责任、行政责任、道义责任、法律责任.
和谐社会、责任、政治冲突、整合、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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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21(政治制度与国家机构)
2006-04-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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