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为禁区
在审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基本方案的过程中,在流转土地用途方面,已被明确不能用于房地产开发.按照“基本方案”的精神,流转土地在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将与国有建设用地实现同地同价流转.2014年12月2日,习近平主持深改组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并提出包括“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在内三条底线原则.
2015-08-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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