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村土地入股相关问题
土地入股的主要形式是"公司加农户",即农民将拥有经营权的土地折算为资本,入股给公司,由公司将土地进行统一规划,实行规模经营,农民按入股土地的股份份额实行"共享利益,共担风险".推行土地入股意义重大,正如周林军所言:"中国农村土地,向来只有产业效率,没有交易效益,难以产生资本效益,导致农民不能致富.现在进行的改革,就是通过资本途径来提高其交易效益."《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为土地承包经营入股提供了法律保障;《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次明确允许以股份制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土地承包经营入股进一步提了供政策支持.
2013-08-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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