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职业自由”的价值
职业自由关乎个体生存与人格的自由发展,同时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源泉,对民主和宪政秩序的存续具有特别的意义.由于职业自由与劳动权本质上的不同,希冀通过对“劳动权”的重新阐释,赋予其自由权的含义,并进而推导出职业自由的意蕴,就面临着理论上的先天不足.正是职业自由所具有的独特而重要的价值,使其作为个体的基本权利,无法为劳动权等现有的权利所通约,也使职业自由入宪有了价值上的正当性.
职业自由、劳动权、价值
C913.2(社会学)
2014-10-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8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