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ECFA的过渡性质及其完善
在分析ECFA过渡性质的基础上,指出ECFA当前面临的主要法律问题是组织机构的缺位与争端解决机制的缺失.为推动ECFA后续协议的谈判和保证ECFA的顺利实施,应赋予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常设机构的地位,这一组织机构的安排同时对于构建ECFA下的争端解决机制也具有重要作用,并在此基础上建立政治与司法兼容的争端解决机制.
ECFA、WTO、争端解决机制
F752.8(各国对外贸易)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世界贸易组织与区域贸易协定间争端解决机制管辖权冲突与调和研究”13CFX116
2013-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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