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出资合作社的财产权问题研究
林权出资合作社之后,合作社取得了林权.但合作社行使财产权存在三个问题:一是林木采伐的法律限制及合作社的采伐策略;二是合作社利用林权抵押融资存在的法律障碍;三是现行法律制度下林农与合作社的权益博弈.为解决好林权出资合作社的财产权问题,建议完善林权登记制度、林木采伐制度、林权抵押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相关规定和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相关制度.
林权、出资、合作社、财产权
F326.20(中国农业经济)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民法视野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问题研究"主持人:林旭霞,10BFX062
2013-06-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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