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4768.2021.04.005
新《证券法》基础下智能投顾投资者保护制度研究
在推进普惠金融与金融科技发展的政策背景下,智能投顾作为金融科技创新的代表性成果应运而生,也对我国投资者保护制度提出挑战.这种人工智能与证券投资顾问的结合,具有低价高效、投资门槛低、服务对象广的优势,但也正是这一特殊性使资本、知识、经验较少的中小投资者面临信息、道德、技术、市场等各种风险.根据《证券法》新增的投资者保护专章,应当以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为核心,结合利益冲突限制规则完善智能投顾投资者保护制度,同时借鉴域外经验,以包容、协调、试验的原则,对智能投顾进行技术与运作方面的监管,落实投资者保护制度的实施.
金融科技;金融安全;智能投顾;证券法;投资者保护
D912.28(法学各部门)
2022-01-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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