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4768.2008.01.008
金融隐私权保护国际化法律问题研究
跨国界的人员流动、国际经济交往使金融隐私权保护的主体、对象、手段日益国际化.为解决各国隐私权保护的冲突,可适用双边和多边协调机制.美国与欧盟的<安全港协定>是解决冲突的一个典范.OECD、欧盟、亚太经合组织、WTO都为个人数据保护提供了相关规范,可适用于金融隐私权保护.应当完善我国金融隐私权保护的法律制度,并与国际社会合作.
金融隐私权、个人数据、国际化、安全港
F912.28
2008-05-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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