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住宅估价的市场比较法价格指数选择
城市住宅进行估价时,如采用市场比较法,必须考虑可比实例在交易日期和价值时点的价格差异,应进行市场状况调整,将可比实例在其成交日期的价格调整到在价值时点的价格.市场状况调整,应采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70个大中城市住宅价格指数作为修正依据.
价格指数、房地产估价、市场比较法、市场状况调整
TP3;F12
2018-01-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15-1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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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指数、房地产估价、市场比较法、市场状况调整
TP3;F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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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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