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4853.2019.02.006
原则加例外: 重复性供述排除的模式选择——基于解释论视角的分析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首次规定了重复性供述排除规则,确立了原则排除、例外允许的排除模式.在继续效力理论下,原则排除、例外允许的模式相较于一概排除和裁量排除说具有正当性.在原则排除视角下,刑讯逼供的文义解释较为狭窄,按照体系解释和目的解释的要求,应将其扩大解释为狭义的刑讯逼供、严重威胁和非法拘禁等方法.在例外允许视阈下,主体变更和诉讼阶段变更的文义解释不相当,需要运用体系解释扩大对主体变更情形下权利告知的范围.按照目的解释的要求,对于承受能力弱的特殊人群应限缩例外情形的适用范围.
重复性供述、排除规则、解释论、刑讯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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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113(中国法律)
2019-07-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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