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4853.2018.01.012
论法官员额退出机制的理性构建
确立完善的法官员额退出机制是实现员额制改革宗旨的必然要求,也是破解“案多人少”困境的制度保障,还是优化法官队伍组成结构的现实需求.在员额法官遴选工作基本完成的情况下,完善员额退出机制将是下一步改革的重点.上海、广东、山西等地已对法官有序退出员额这项工作进行了探索,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法官员额退出机制的理性构建需要明确适用条件、规范退出程序,并完善配套的办案考核机制.基于员额制改革成果与审判权运行机制现状,结合各地试点工作成效,法官员额退出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法官、员额退出机制、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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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6.17(中国法律)
2018-06-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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