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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4-4853.2018.01.010

网络直播淫秽表演行为的刑法分析

引用
网络直播淫秽表演行为具有淫秽影像传输的单向性、观众与主播互动的受限性、实时性、牟利性等特征.“淫秽物品”应当具备固定性与传播性的特征,网络直播的淫秽表演不符合淫秽物品的固定性特征,不能成立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而是应以组织淫秽表演罪论处.行为人另外实施了制作、传播淫秽物品行为的,应当数罪并罚.

网络直播、淫秽表演、传播淫秽物品罪、组织淫秽表演罪

32

DF626(刑法)

2018-06-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7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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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警察学院学报

1674-4853

35-1294/D

32

2018,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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