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交强险不分项限额赔偿判决及其社会负面影响
根据交通事故中发生人身损害与财产损失风险的不同,《交强险条例》第23条、《交强险条款》第8条第1款规定了交强险分项限额赔偿.而实务中,某些法院以上述条款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相冲突、不符合交强险基本立法目的为由,做出不分项限额赔偿的判决.但依据交强险的法律规定及其基本立法目的,可知其为违法裁判,缺乏法律依据,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因此,法院应当依据现有的交强险法律规定裁判.
交强险、分项限额、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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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3.7(法学各部门)
2016-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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