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家对外国船舶和飞机的海洋行政执法权
国家对外国船舶和飞机的海洋行政执法权是国际法确认或赋予的国家在不同海域进行行政管辖的权能及其权限划分。国家在不同海域享有的权益,是其行使海洋行政执法权的基础,界定了其立法、司法、执法的权限范围。海洋行政执法权的实施具有常规性维权执法的效果。我国应根据国际法赋予沿海国海洋维权的行政执法权,全面行使立法权和司法权,常规性实施执法权。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海洋行政管辖、执法权限
D922.112(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我国海上维权执法权限和程序研究”15BFX184。
2016-06-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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