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主观“明知”认定难的应然出路--从列举式推定到推定规则
由于毒品犯罪的特殊性,认定犯罪嫌疑人对所运输、持有的物品为毒品较为困难。为解决认定毒品犯罪中主观“明知”的困难,司法实践中引入了推定方法。然而,由于推定方法自身的缺陷以及毒品犯罪嫌疑人的特殊性,导致在毒品犯罪中适用犯意推定方法可能伤及无辜,因而需要对推定方法的适用进行合理的规范,合理限制其适用方法和条件,从而达到打击犯罪与人权保障的平衡。
毒品犯罪、主观明知、推定规则、合理规制
DF626(刑法)
2016-06-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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