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淫秽物品”之认定与鉴定
在对淫秽色情出版物及相关信息的鉴定和认定中,经常存在法律法规混用的情况。事实上这是两种不同属性的行为,具有很大的区别。在立法上应该作出界分,即认定归属于行政机关,鉴定归属于有资质的社会中立机构。
淫秽物品、认定、鉴定
D924.36(中国法律)
2016-04-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7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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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秽物品、认定、鉴定
D924.36(中国法律)
2016-04-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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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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