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侦查程序之新发展及其启示
德国侦查程序在多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逐渐发生了变迁与整合之趋势:侦查程序渐次取代审判程序的中心地位,而且侦查程序的发展方向又受到超国性、跨国性法整合的直接影响。我国的刑事诉讼在实践中体现的是“侦查中心主义”的特征,这是与现代刑事法治原则相违背的。学界几乎一致地认为我国刑事诉讼应变“侦查中心主义”为“审判中心主义”,但这又与比较法的走向产生了明显的背离。我国应紧扣刑事诉讼结构重心转移的时代背景,借鉴德国因应侦审结构转移的各种举措,完善刑事侦查程序。
审判中心主义、侦查中心主义、侦审结构转移、整体观察法、参与式侦查
DF793(诉讼法)
2016-03-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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