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认定--基于司法案例的考察
虚假恐怖信息需要同时具备内容的恐怖性、严重侵害人身权利的危险性和威胁对象的多数性、不特定性特征。欠缺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的故意的,编造的信息不符合恐怖信息的特征的,不能以本罪论。编造不是指单一的捏造事实的行为,而是捏造事实并加以传播,或者捏造事实放任传播的。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与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的关键区别在于前罪的行为方式不包含投放行为。
恐怖信息、故意、编造、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DF626(刑法)
2015-09-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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