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行为效力的法律思考
对于夫妻一方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的行为,司法实践中有的判决无效,将赠与财产全部返还或收缴归国家所有;有的判决有效,不必返还;有的判决部分无效,返还一半财产。婚外同居行为与赠与行为是两个独立的行为,应该考察赠与行为所附条件的正当性与否以及赠与财产在夫妻共同财产中所占的比重来决定赠与行为的效力,从而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
共同财产、第三者、赠与行为
DF524(民法)
2015-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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