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看守所中立化改革立论依据辨析
目前没有令人信服的实证资料表明侦羁分离是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在看守所管理体制上的主要模式。分权制衡、诉讼中立、人权保障、无罪推定等理论不足以推导出侦羁分离体制明显优于侦羁合一体制的结论。侦羁分离与侦羁合一体制的选择,与一国司法体制有重大关系,我国没有必要实行侦羁分离体制。看守所在刑事诉讼中保持中立,不表明我国应实行侦羁分离体制,应重在实质上的中立而非形式上的中立。
看守所、中立化、侦羁分离、侦羁合一、人权保障
D926.7(中国法律)
福建农林大学校青年基金项目“看守所中立化改革研究”2013xjj37。
2015-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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