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修辞在刑事案件辩护词写作中的运用--以夏俊峰故意杀人罪死刑辩护词为例
积极修辞的有效运用,可以打破词语的一般意义层,鲜明生动地联结起意义网络。中国政法大学滕彪教授为沈阳小贩夏俊峰故意杀人罪撰写的刑事辩护词为现代汉语修辞分析提供了典型的法律文本,展示积极修辞在刑事案件辩护词中的作用,有利于形塑社会经验,介入、影响法律的文本功能,构筑、编织法律话语把人类的共同生活调控到有序的法制轨道上。
积极修辞、刑事案件、辩护词、运用
D926.13(中国法律)
2014-0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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