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视角下的夫妻扶养义务--从不作为犯罪义务来源的角度分析
夫妻扶养义务不仅仅限于物质上的金钱给付义务和精神上的关心照料义务,还包含救助义务。而且其与救助义务水乳交融、不可分离。夫妻扶养义务不属于基于密切关系形成的重大道德义务,而是刑法不作为犯罪义务来源之一的“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
夫妻、扶养义务、救助义务、不作为犯罪、义务来源
D924.13;D923.9(中国法律)
2014-0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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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扶养义务、救助义务、不作为犯罪、义务来源
D924.13;D923.9(中国法律)
2014-0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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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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