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事先法”之理念导读
刑法不是保障法,刑法具有鲜明的“事先法”特征.从罪刑法定的实质侧面看,刑事立法的事先价值判断决定了刑法不是保障法.刑法保障法存在语义误读之嫌,刑法的正义价值要求刑法与其他部门各司其责、平起平坐.我国的犯罪概念的立法模式是“定性+定量”,定性和定量分别表明了刑法的“事先性”与“克制性”.刑法的边界是“人类行动的自觉结果”,在原初意义上具有“事先性”.
刑法"事先法"、实质罪刑法定、语义、刑法正义、定性+定量立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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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刑法)
2013-07-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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