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的认定与责任
黑社会性质组织中的组织犯已经构成要件化,是狭义意义上的组织犯。准确认定这种组织犯的关键,需要对其作为构成要件的四个特征进行全面把握。它存在完成形态和预备、未遂、中止等各种未完成形态。在责任认定中,过剩的组织行为与组织犯的成立已关系不大,其责任可分别归入领导、积极参加和一般参加者来承担。组织犯在评价中存在重复评价问题,在评价时应该减去重叠的部分。
黑社会性质组织、组织犯、特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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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39(刑法)
2012-12-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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