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要件的重新解读——以“类型”为考察视角
当下,在刑法学诸多思考方法中,类型思考方法日益被学者重视。类型具有价值导向性,类型思考不单是一种简单的逻辑推理,而是一种复杂的价值认知过程。将类型思维引入构成要件论领域,无疑会深化学界对构成要件的理解。首先,构成要件的价值性特征得到普遍承认;其次,实行行为透过类型思维统一了作为与不作为;最后,实行行为局限在具有类型性危险的范围之内。
构成要件、概念、类型、价值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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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11(刑法)
2012-07-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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