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侦查主体——与《侦查主体体系分析》一文商榷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再论侦查主体——与《侦查主体体系分析》一文商榷

引用
《侦查主体体系分析》一文从侦查法主体的视角,提出了不同法律制度下侦查主体的差异问题。侦查法主体的性质,关涉到其法律关系是否适合案侦生产力的问题。法主体的权责利,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针对侦查组织中的侦查员群体而言的,他们是侦查活动中的生产力要素;二是将侦查组织看成人的结构系统方式,则其表现的是侦查活动中的生产关系。侦查法主体的局限性就在其脱离了事实的视角。法学的立足点是实证,而不是法权,但实证也是有局限性的。侦查主体应该“以人为本”,以侦查员为本。

侦查主体、法律关系、权责利、法学局限

25

DF793(诉讼法)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8-23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

35-1294/D

25

2011,25(5)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