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对“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理解与适用
常见的协助抓捕行为有当场指认、实际带捉、提供线索和按要求联络等,协助抓捕的对象是其他犯罪嫌疑人,应视具体情况决定其他犯罪嫌疑人是否包括同案犯。犯罪分子因交代同案犯个人信息而使得司法机关得以成功抓捕同案犯时,是否认定为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应考察个人信息是否在犯罪过程中使用,如果已使用就不应认定,反之则可以。而当犯罪分子交代非同案犯的个人信息时,只要这种个人信息不为司法机关所掌握就应认定为立功。
协助抓捕、方式、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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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刑法)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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