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原因给付与诈骗罪
不法原因给付是一个在理论上颇具争议的问题,尚缺乏必要的深入研究。不法原因给付与诈骗罪在认定上的最大障碍源于刑法与民法在一定程度上的冲突,即在此类案件中,民法与刑法的价值导向是不同的。但若本着"刑法看行为,民法看关系"这一刑民关系的基本观点,并以此作为切入点,则不法原因给付与诈骗罪之间的模糊地带将变得清晰起来,即民法虽然不保护不法原因给付,但刑法着眼于行为人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仍应认定骗取不法原因给付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不法原因给付、诈骗、行为、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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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25(刑法)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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