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先试视野下福建涉台地方立法研究
福建涉台地方立法已经走过了30年的历程,积累了一些很好的经验,对于促进闽台关系发展乃至推动两岸合作都做出了重大贡献,但仍然存在诸多不足,新形势下必须加强福建涉台地方立法.<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明确赋予福建先行先试权,要求福建"健全涉台法律法规".今后福建应按照先行先试的要求,充分利用涉台地方立法空间,继续深化、完善经济领域方面的立法,充实、加强社会领域方面的立法,探索、创制文化领域方面的立法,落实、实现政治领域方面的立法,进一步加强闽台两地人员往来方面的立法,适时启动闽台关系综合性立法.
福建省、涉台地方立法、先行先试、不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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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52(法的理论(法学))
2010-09-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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