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矫治法》之性质解读
《违法行为矫治法》脱胎于劳动教养制度.劳动教养制度因其法律依据不足,审批程序混乱而备受诘难,以《违法行为矫治法》取代劳动教养制度是当前立法趋势.在出台该法之前,必须对其准确定性.其不是行政刑法,违法行为矫治也不属于行政处罚,应当将违法行为矫治定性为行政强制措施,以凸显其可诉性、非惩罚性以及保安性之特质.这样定性对该法内容及执行方式都有重要影响.
劳动教养、违法行为矫治法、定性、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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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34(行政法)
2007-12-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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